3.7.3 两只钟绝对不能同时开始计时;
3.7.4 一只钟停止计时的同时,必须保证另一只钟能够立刻开始计时;
3.7.5 当棋钟的分针超过时限读数12点钟时,必须有钟旗或箭头加以提示;如果采用电子棋钟,那么棋手时间的使用情况必须在显示屏上有非常清楚和永久的提示。在超时的情况下,电子棋钟必须在第一时间非常清楚明确地指明是哪位棋手超时;
3.7.6 钟旗必须在分针到达第58分钟后升起,并准时在第60分钟时落下。这些指示应该非常精确,并且一目了然。如果采用电子棋钟,显示屏上必须精确地显示出下一时限开始之前剩余的分钟数和秒数,至少应提前2分钟显示;
3.7.7 每个钟面的直径至少为80mm,如果采用电子棋钟,那么每个显示屏的大小至少应达到15mm×45mm;
3.7.8 棋钟必须能平稳放置且易于操作。
3.8 赛前准备好棋钟
每张棋桌上须放置一台棋钟,从白方一侧看,棋钟须与棋盘的左侧平行,与棋盘上端和下端的距离相等。裁判可以酌情适当地调整棋钟的位置。另外裁判手上还必须有两台可以正常工作的备用棋钟,在比赛需要时使用。
3.8.1 比赛开始前,必须将每个棋钟的分针调到12点钟的位置,此时钟旗处在高高升起并接近降落的位置。每个钟面上必须指示差几秒钟到零点的位置。对于电子棋钟,每个显示屏上将指示零小时或第一时限到达前的剩余时间。在每个时限中,显示屏上将显示零小时或下一时限到达前的剩余时间。
3. 9 对局记录纸
为了能记录每个对局的全部着法,每位棋手都应该有一份对局记录纸。
3.10 这些对局记录纸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3.10.1必须提前为每位参赛棋手准备好对局记录纸;
3.10.2 对局记录纸需要一式两份;
3.10.3 必须将对局记录纸放置在每位参赛棋手棋盘的一侧;
3.10.4 比赛结束时,两位棋手的比赛对局记录纸的原件归比赛组委会所有。
3.11 棋手的配对:
在循环制联赛中,棋手相遇的顺序取决于棋手赛前抽签以后生成的比赛对阵表。而在瑞士制联赛中,这个顺序则取决于参赛选手的临时排名。
3.12 每场比赛开始前,比赛器具都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符合比赛规则要求的标准。
3.13 禁止使用为非正式比赛设计的比赛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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