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例的原始法定文本为法文版,此版本是它的英译本。国际跳棋联合会的每个成员国都应该将此条例翻译成本国语言,有计划有组织或按需发给他的协会会员,并及时进行更新。
1.比赛和棋手
1.1 国际跳棋比赛是一项体育竞技活动,在比赛的过程中,参赛选手应努力争取获得一个或更多的奖项。
1.2 在一对一的比赛形式中,两位棋手一方执白色棋子,另一方执黑色棋子,在棋盘上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才能,比试棋艺。比赛的日程,赛地和时间都必须事先规定好,两位棋手在完全遵守比赛规则的前提下进行比赛。
1.3 在两名棋手之间进行的比赛称为对抗赛,在多名棋手之间进行的比赛称为冠军赛或联赛。
1.4 比赛的组织委托给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人组成的比赛委员会;而比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则授权给一位裁判负责,他可以配备助手和副手(参阅附件4)。
2.棋手的权力和义务
2.1 为了获得正常的比赛结果,要求选手在比赛中既享受一定的权力,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棋手应该非常熟悉他们参加比赛的所有规则和条例,其中包括一些特殊的条例。这些条例包括:
通用的比赛条例,如果合适的话,还包括国际跳棋联合会自己制定的规章和细则(见附件12-18); 针对每项赛事制定的专项比赛规程,必须适时地送交运动员本人或者通过其所在棋协转达运动员了解规程的内容。
2.2 棋手的权力:参赛者或棋手有权:
2.2.1 了解比赛规程;
2.2.2 在完全安静的环境中参加比赛;
2.2.3 亲自向裁判提出与他们的比赛有关的任何问题;
2.2.4 亲自或通过中间人致信比赛组委会;
2.2.5 在不中断比赛的情况下,用法文或英文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给裁判长一份复印件,抗议裁判长对棋手作出的制裁或决定。
2.2.6 在赛场内走动。
2.3 棋手的职责:参赛者或棋手有责任做到一下各项:
2.3.1严格遵守比赛规程;
2.3.2 回答裁判提出的问题,并服从他的指导;
2.3.3 不理会其他人提出的评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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